

▲ 黄磷泄漏事故发生后,涉事工厂周边可见大量浓烟。(受访者供图)
全文共 4510字,阅读大约需要 12分钟8月4日中午,昆明市晋宁区一家化工厂在黄磷装卸过程中发生火情事故。约十个小时后明火被扑灭。事故发生后共疏散厂区员工及附近居民1257人,未造成人员伤亡。
“处在受影响区域的人,特别是有呼吸系统基础疾病者,可以佩戴防尘口罩。如果近期出现降雨要避免淋雨,尤其要避免裸露的皮肤和眼睛接触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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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方周末记者 倪瑜遥
南方周末实习生 孙瑞敏 赵雨辰
责任编辑|崔慧莹
炎夏正午,一片巨大的蘑菇云团忽然从昆明市晋宁区一家工厂内涌出。带着蒜臭味和酸臭味的白烟,迅速笼罩天空,厂区周边街道也陷入灰蒙蒙的烟雾中。
数小时内,这股带着“怪味”的烟雾,随风向西扩散至40多公里外的玉溪市易门县。不少当地居民在采访中谈到,有喉咙干疼、头晕恶心,甚至胸闷气短等症状。
8月5日中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前一天11时50分左右,晋宁区二街镇云南浩明精细磷化工有限公司厂内,在黄磷装卸过程中发生火情事故。约十个小时后,4日晚22时07分,明火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5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致电晋宁区应急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双方均表示以晋宁区宣传部答复为准。晋宁区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南方周末记者,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企查查信息,涉事企业云南浩明精细磷化工有限公司,主营黄磷生产制造、精细磷酸盐产品研发生产等业务。南方周末记者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昆生环罚〔2025〕1-36号)中看到,2025年12月12日,该公司曾因随意堆放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26万元罚款。
黄磷是一种危险化学品,接触空气就可能自燃,自燃点在30—40℃,在炎热、潮湿条件下更易自燃。黄磷燃烧后会产生五氧化二磷等有毒气体,对人体呼吸系统有腐蚀性和刺激性。
“要评估五氧化二磷的危害,还需综合考虑接触的浓度和时间、泄漏量、风向风速、降雨等因素。”化工安全高级工程师、江苏省消防安全危化组专家戚志强在8月5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五氧化二磷的短期浓度标准限值为小时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根据前述情况通报,截至8月5日8时,事发区域空气中五氧化二磷浓度呈下降趋势。但通报中未公示具体浓度数值。
一位长期关注磷中毒等职业病的医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居民出现的不适症状多为短时接触反应,如无其他基础病,通常会自行缓解,不会造成严重伤害。
1工厂附近居民连夜撤离,
县城有药店N95口罩卖断货
此次事故地点位于昆明市晋宁区二街镇栗庙村附近。据周边居民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现场视频,白色浓烟突然从工厂内涌出,蔓延至附近街道。在数公里外的路口也能看到滚滚上升的烟团。
据当前情况通报来看,这并非普通火灾,而是一起黄磷泄漏事故。
“我在网上刷到视频才知道是黄磷泄漏,村里也发了关门关窗的通知。短期内我是不会带小孩回娘家了。”8月4日深夜,一位家住事发工厂附近的居民,紧急带着孩子离开晋宁,搬到位于昆明主城区的婆家。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在事发当天傍晚就闻到很呛鼻的烟雾,明显感到喉咙不舒服。
而在距离泄漏地点最近的栗庙村等地,不少居民也在4日晚间集中转移。据晋宁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此次事故发生后共疏散厂区员工及附近居民1257人。
“这附近工厂很多,一条路进去全是工厂。”前述居民还提到。她很担心自己的父母,“他们还得住在这里,要工作要生活”。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发现,泄漏发生地位于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化工园区。根据云南网报道,该园区在2026年3月31日通过省级现场评审。其定位是以磷化工为主导的精细化工产业。
距离事发地点四十多公里的玉溪市易门县,也受到此次泄漏事故影响。
8月4日下午,玉溪市易门县被带有刺鼻气味的浓烟笼罩。(南方周末实习生 孙瑞敏/摄)
多位易门市民谈到,易门位于事发工厂下风向,污染物随风扩散到县城。8月4日下午3点左右,事故发生约3小时后,易门上空飘来带有刺鼻气味的烟雾,“灰蒙蒙一片,远处红绿灯都看不到。”有市民提到。
在泄漏事故发生后,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吸入了被污染的空气,因此出现嗓子干疼、胸闷、头痛等不适症状。
“4点左右我察觉到空气不对劲,一开始以为就是雾霾天气,后来一位客人说是晋宁的黄磷厂黄磷泄漏了,6点左右,我们才赶紧戴上口罩。”一位在闹市区八景步行街开店的老板说。“我的女儿和儿子在外暴露两个多小时,后来儿子说嗓子不舒服,女儿头晕恶心想吐。”
一位药店店员也说,店内的N95口罩在8月4日就全部卖断货,当天晚上补货只补到少量普通一次性口罩。还有外卖员提到,他在8月4日下午两三点左右闻到呛鼻气味,当天下午街上行人明显变少,一些门店提前关门。
“8月4日晚和5日上午,易门县都安排了洒水车向空中喷洒水雾,以促进污染物扩散。”有市民说。5日下午天气放晴,污染物已基本散去,“不戴口罩也没有此前那种刺鼻的感觉了。”
2涉事企业曾受环保处罚,
居民担忧“磷中毒”风险
“磷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有机磷农药、助燃剂等很多产品的生产,都需要用到黄磷。”化工专家曲睿晶介绍。
企查查信息显示,此次发生黄磷泄漏事故的云南浩明精细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主营业务包括低油低砷黄磷生产制造、精细磷酸盐产品研发和生产等。企业注册资本800万元,现有员工109人,法定代表人为瞿健。
公开资料显示,该企业此前就曾多次受到环保处罚。如2025年12月12日,该公司因磷炉渣、磷石灰渣等固体废弃物贮存不合规,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两项问题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6万元罚款。
2022年6月21日,该公司还因未填报排污执行报告和未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罚款1.2万元。
2026年8月5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多次拨打该企业电话,均无人接听。
当地居民担心,此次黄磷泄漏是否会带来长期健康影响。社交媒体上一些关于黄磷中毒的科普视频评论区里,也有晋宁、易门等地市民表达担忧。
多位受访的危化品专家及医生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居民出现的不适症状多为短时接触反应,脱离环境后会逐渐缓解,如无基础病,通常不会造成严重伤害。
黄磷燃烧后会产生带有刺鼻气味的五氧化二磷。晋宁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提到,五氧化二磷烟尘对眼、鼻及呼吸道黏膜具有一定刺激性,短期接触可能出现咽干、咳嗽、眼部干涩等不适。
“人体吸入被五氧化二磷污染的空气可能产生不适,但要评估其危害,还需综合考虑接触的浓度和时间、泄漏量、风向风速、降雨等因素。”戚志强也提到,“受影响区域的公众需密切关注政府发布的通告信息。”
他以2022年11月28日苏州原苏化厂空置地块发生的黄磷自燃事件举例。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事故当晚公布了空气监测数据,五氧化二磷的空气浓度为31.1 微克/立方米,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小时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的标准限值。“按照检测结果,事发后几小时空气质量处于安全范围。”
截至8月6日南方周末记者发稿前,当地有关部门暂未公布晋宁黄磷泄漏事故发生24小时内的五氧化二磷浓度数据。
黄磷中毒是居民担心的另一问题。这是一种常见于磷化工工人的职业病。一位长期关注职业病的医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吸入高浓度黄磷可能导致急性磷中毒,会引发肺水肿,严重者可能会出现气道黏膜脱落、堵塞,引起窒息。
但前述医生也谈到,此次事故后一些居民出现的头晕、咽喉灼烧等症状都只是轻微上呼吸道不适,通常能自行缓解。“如果有持续的症状,可以到医院拍个胸部CT。”
戚志强还提醒,更应该关注后续酸雨带来的影响。“降雨有利于污染物扩散,但附着在空气中的酸性物质遇水可能会形成酸雨,对人体皮肤、建筑、生态系统都可能造成影响。”
“处在受影响区域的人,特别是有呼吸系统基础疾病者,可以佩戴防尘口罩。如果近期出现降雨要避免淋雨,尤其要避免裸露的皮肤和眼睛接触雨水。”戚志强说。
3黄磷该被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吗?
此次事故的火源黄磷,是一种易自燃的化学品。黄磷燃点低且“见不得”空气。高温潮湿、因磕碰而导致包装受损等条件,都可能让黄磷瞬间起火。
“黄磷接触空气能自燃,与氯酸盐等氧化剂混合则会发生爆炸。”曲睿晶谈道,“纯品黄磷的着火点大约是40℃,但并不代表气温在40℃以下黄磷就不会自燃。因摩擦或缓慢氧化而产生的热量,也可能使局部温度达到40℃,从而让黄磷燃烧。”
“黄磷在潮湿空气中的自燃点,低于在干燥空气中的自燃点。”曲睿晶还提到。“最近高温天气多,加上雨季比较潮湿,在装卸黄磷的过程中如果发生倾斜、碰撞、储罐开裂等情况,很容易引发自燃。”
“黄磷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都要严格避免接触空气。”戚志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目前比较好的做法是把黄磷浸没于水中,存放和运输时轻拿轻放,避免碰撞。要避免浸没黄磷的水泄漏,还要关注高温下缓慢蒸发造成缺水的情况。如果因湿润剂丧失而导致局部干燥,也有可能引发自燃。”
戚志强解释,在厂区内遇到黄磷泄漏和燃烧事故,应向上风向撤离,与火源保持安全距离。“有条件的话采用呼吸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黄磷。”
“在灭火时应采用沙土覆盖,或用雾状水喷灭明火,不得使用高压水。要将熄灭的黄磷残渣立即浸入清水中,以防复燃。”戚志强说。
近年来,黄磷泄漏并自燃的事故时有发生。2025年10月20日,磷化工龙头澄星股份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的厂区内,一辆装载黄磷的罐车发生少量泄漏并引发自燃。两个多小时后,现场明火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苏锡应急现决﹝2025﹞32号)显示,此次事故原因为第三方物流公司人员进行黄磷熔化作业时违规操作,导致黄磷少量溢出,引发火灾。
极易自燃的黄磷,目前并未被纳入我国74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黄磷是否该被重点监管?磷化工企业、化工安全专家、地方应急管理部门都关注过此问题。
南方周末记者在某西南省份应急管理厅官网看到,2024年曾有磷化工企业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咨询,黄磷是否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除了列入《名录》中的74种外,还包括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黄磷自燃点是30℃,不满足定义。”该企业在信件中提及。(注:黄磷自燃点并非绝对固定数值,受环境湿度等因素影响而变化。不同资料给出的自燃点有所差异,范围大致在30—40℃。)
当地应急管理厅在回复中指出,黄磷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最终认定解释权属于应急管理部。
“目前我国对特种气体、有机化学品、高分子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已非常重视,但对于黄磷等无机类危险化学品,很多地区管理并不严格。”曲睿晶说。他建议应急、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在日常协作中提高对黄磷等无机类危险化学品的重视程度,加强黄磷在生产、储运、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
校对 | 吴依兰 视觉 | 张汀果
本文首发于2026年8月7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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